夫妻财产应该如何约定?


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对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作出的约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时,首先要注意约定的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这是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书面协议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一份详细的财产约定书,在书中明确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其次,约定的内容要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通过约定逃避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或者对他人的债务。 再者,约定应当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一方是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订的约定,该约定是可以被撤销的。例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财产约定,这种情况下的约定就是无效的。 另外,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效力问题也需要关注。如果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而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仍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这就要求夫妻在与第三人进行经济往来时,如果有财产约定,要及时告知第三人。 夫妻财产约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需要夫妻双方谨慎对待,确保约定的内容合法、合理、明确,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