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该如何约定?


违约金的约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和一些要点需要注意的。 首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就是说,在合同里,你有两种选择来约定违约金。比如你和别人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你可以直接约定如果对方延迟交货,要支付给你比如1万元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按照延迟交货天数,每天支付合同总金额一定比例(如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这就是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其次,约定的违约金是有一定限制的,不能随意乱来。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比如说,因为对方违约给你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但你们约定的违约金只有1万元,明显低于损失,那你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达50万元,过分高于10万元的损失,对方作为违约方就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另外,如果是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举例说明,如果合同约定对方要在某个时间交付货物,同时约定了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当对方延迟交货支付了违约金后,还是要把货物交付给你。 在实际约定违约金时,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一方面要考虑如果对方违约,可能给你带来的直接损失,这是确定违约金数额的基础。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可能获得的利益会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受影响或减少。并且,违约金最高额一般不能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的因违约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相关概念: 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当一方出现违约情况时,要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按照一定方法计算出来的金额。 迟延履行:指的是合同一方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