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违约金具体是怎么算的?


签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若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明确约定,通常会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例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一方延迟交货,需每日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那么在出现延迟交货的违约情况时,就按照这个约定来计算违约金。 其次,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里的“过分高于”,一般是指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比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是15万元,这种情况下,如果违约方认为违约金过高,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再者,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民法典》也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例如,甲卖给乙一批货物,乙未按约定付款,导致甲无法用这笔钱进行后续生产,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那么乙需要赔偿甲这部分实际经济损失作为违约金。 另外,在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面,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自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多次调整逾期罚息计算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最后,如果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适用地方规章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执行。例如,在某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若双方约定适用当地关于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时就会参照这些规定来确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