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应该怎么约定?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提到了试用期。我不太清楚试用期到底该怎么约定,是公司随便定吗?有没有什么标准和限制?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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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约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它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合理约定试用期既能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也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约定试用期时,首先要考虑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试用期的长短是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的,不是用人单位想约定多久就多久。比如,你签订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最长就只能是两个月。 其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如果你在同一家公司换了岗位或者重新签订合同,公司不能再次和你约定试用期。打个比方,你在公司的一个部门先试用,之后调到另一个部门,公司就不能再设置试用期了。 再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这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权益。 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不能只签试用期合同,而不签正式的劳动合同。 最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也能有合理的收入。 总之,试用期的约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这样才能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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