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纠纷该如何答辩?


当面临经济合同纠纷需要答辩时,要清楚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 首先,答辩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答辩就是撰写答辩状,口头答辩则是在开庭审理时进行陈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当然也可以选择在开庭时口头答辩。 如果选择书面答辩状,其包含多个部分。标题部分,如果是一审程序,写“经济纠纷答辩状”;若是二审程序,要写明“上诉答辩状”。接着是答辩人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单位全称、性质、地址及电话、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等,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无需写。案由部分,概括写明对何单位或对上诉的何案进行答辩,一般表述为“现答辩如下” 。 答辩的理由是最关键部分。要针锋相对地回应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阐述自己对争议事实的主张和理由。比如对方称你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你要说明真实情况,是因为对方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导致你无法按时履行等。 答辩意见方面,要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提出。比如根据确凿事实与证据,证明己方行为的合理性;依据有关法律条文,说明己方答辩理由的正确性;归纳答辩事实,揭示对方当事人法律行为的谬误;提出对本案的处理意见,请求法院予以合理裁决。 尾部结构及写法与起诉状基本相同,但具状人应称“答辩人”。最后还有附项。 在答辩过程中,要注意先对对方起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表明态度,然后有理有据地承认或反驳。要是对方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新的事实与理由,可要求法庭给予新的答辩期以便组织证据反驳。总之,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合同纠纷: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是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 答辩状: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