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责任认定书该如何申请复议?
我收到了一份责任认定书,但我觉得里面认定的责任不合理。我想申请复议,可又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我不清楚要准备什么材料,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以及申请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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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不服责任认定书想要申请复议时,这在法律上一般叫做复核申请。这里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例进行说明。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里强调是书面申请,口头申请是不行的哦。而且要注意时间,必须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日内提出,一旦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再申请复核了。 申请复核需要准备书面的复核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您不服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比如,如果您认为事故发生时对方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况,而责任认定书中没有考虑这一因素,您就需要在申请书中写明您判断对方超速的依据,像现场的刹车痕迹长度、周边监控显示的车辆行驶状态等。 然后,将复核申请书提交给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会对事故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在复核过程中,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复核可能会终止。比如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复核程序就会终止。所以,如果您决定申请复核,就要尽快进行,并且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充分,这样才能增加复核成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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