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如何申请?


在了解跨省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申请方法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暂时不被羁押,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让嫌疑人不用一直待在看守所,在外面等待案件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跨省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是确定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辩护人通常是律师。 接着要准备申请材料。一般需要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理由部分要结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说明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就医治疗等。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然后是选择申请机关。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于跨省刑事案件,要注意确定具体承办案件的机关,按照案件的管辖来确定向哪个地方的相应机关申请。 最后是等待审核结果。申请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如果不符合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总之,跨省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虽然有一定的复杂性,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按照正确的流程和要求申请,就有可能获得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