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该怎么申请?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它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重要途径。 申请劳动仲裁,首先要明确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也就是说,只有这些范围内的纠纷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接着是确定申请时效。按照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然后是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一般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提交仲裁委,一份自己留存。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外,还要准备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最后是申请流程。申请人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及相关材料。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如果决定受理,仲裁委就会按照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