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申请?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因工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偿。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申请流程: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完成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最后,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就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请时,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到职工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给职工。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