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赔偿数额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中,赔偿数额的法律适用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明确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涉外”指的是案件涉及外国因素,比如事故中的一方是外国公民、外国船舶,或者事故发生在我国领域外的海域等。“海上人身伤亡”就是指在海上活动过程中,人的身体受到伤害甚至导致死亡的情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在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中,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我国海域,那么通常优先适用我国的法律来确定赔偿数额。 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有详细的规定。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然而,如果事故的双方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那么可以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法律。例如,双方都是某外国公民且经常居住在该国,那么有可能适用该国的法律来确定赔偿数额。 另外,如果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了适用的法律,那么就按照他们的协议来处理。比如,双方协商一致选择适用某国际公约或者某外国法律,只要这种选择不违反我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同时,对于一些国际海上运输等特定领域,可能还会涉及到国际公约的适用。例如《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等,如果我国加入了相关公约,并且案件符合公约的适用条件,那么也可能依据公约来确定赔偿数额。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具体适用的法律。当事人在遇到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了解不同法律规定下的赔偿标准和范围,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