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该如何申请鉴定?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医疗事故罪申请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申请主体,患者本人、其近亲属、医疗机构等都可以作为申请主体。患者是直接受到医疗行为影响的人,有权申请鉴定;若患者死亡或者无法表达意愿,其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表患者申请;医疗机构在对自身医疗行为进行评估后,认为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罪时,也可以主动申请鉴定。 接着是申请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步。第一步,要写好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写清楚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白申请鉴定的事实和理由,也就是把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情详细描述出来,说明为什么认为这可能是医疗事故罪。第二步,将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提交给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相关材料主要包括病历资料,这是反映患者疾病情况和治疗过程的重要依据,比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还有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像医患双方的陈述、证人证言等。 对于负责鉴定的医学会,首次鉴定通常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如果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再次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法律依据方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同时,该条例对鉴定的程序、人员组成等都有详细规定,为医疗事故罪的鉴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