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出资的法律风险该如何规避?
我参与了隐名出资,现在心里有点慌,担心会遇 到各种法律风险。比如可能权益得不到保障,或者和显名股东产生纠纷。我想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规避这些隐名出资带来的法律风险,希望了解具体的方法和措施。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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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以他人名义履行出资义务,他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就是隐名股东,而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资料上的股东则为显名股东。隐名出资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首先,要明确隐名出资协议的重要性。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应当签订详细的隐名出资协议。该协议是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它可以明确双方的身份、出资情况、权益分配、责任承担等重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签订书面的隐名出资协议可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无据可依。
其次,对于公司其他股东的知晓和同意也不可忽视。隐名股东最好能取得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其显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让其他股东知晓并同意隐名出资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隐名股东将来可能显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