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巧妙避开收房陷阱?


在购房过程中,收房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标志着购房者正式拥有房屋的使用权。然而,收房过程中往往存在各种陷阱,需要购房者谨慎应对。以下将为你介绍一些避开收房陷阱的方法。 首先,要明确收房的基本流程。一般来说,开发商会在交房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购房者交房的时间、地点等信息。购房者应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交房手续。在办理手续时,需要查看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文件。这些文件是房屋质量的重要保障,缺少任何一项都可能存在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也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意味着,开发商有义务提供这些文件,购房者也有权利要求查看。 其次,要仔细检查房屋质量。在收房时,购房者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房屋的主体结构、墙面、地面、门窗、水电等设施设备。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下来,并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问题比较严重,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使用,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该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者,要注意面积差异问题。在收房时,购房者应核对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是否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要注意费用问题。在收房时,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缴纳一些费用,如物业费、维修基金等。购房者应了解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和依据,避免开发商乱收费。同时,要注意查看费用的发票和收据,确保费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总之,避开收房陷阱需要购房者在收房过程中保持警惕,仔细查看相关文件,认真检查房屋质量,注意面积差异和费用问题。如果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