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应怎样注意工程结算款的诉讼时效问题?


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结算款的诉讼时效是承包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它关系到承包人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有效追回应得的款项。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承包人应如何注意工程结算款的诉讼时效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诉讼时效。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一个时间期限,如果权利人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当期限届满后,对方就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在工程结算款的问题上,承包人如果在诉讼时效内没有向发包人主张自己的结算款权利,一旦过了时效,发包人就可能以时效已过为由拒绝支付,承包人再通过法律途径追款就会面临很大困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就意味着,承包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结算款时起,三年内要采取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承包人具体要怎么做来注意诉讼时效呢? 第一,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尽快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启动结算程序。这不仅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开始,也能明确结算款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为计算诉讼时效提供依据。 第二,定期催收款项。在结算过程中或者结算完成后,如果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结算款,承包人要通过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定期向发包人催收。每次催收都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承包人在持续主张自己的权利,从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了解诉讼时效的中止和延长情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另外,虽然法律规定了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承包人要关注这些法律规定,以便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能够正确处理。 第四,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如果承包人对工程结算款的诉讼时效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在催收款项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承包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承包人要高度重视工程结算款的诉讼时效问题,通过及时结算、定期催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寻求专业帮助等方式,确保自己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保障工程结算款的顺利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