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避免财产分割?


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问题。但需要明确的是,合法地避免财产分割通常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而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分割。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如果是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通常是不参与分割的。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某些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那么就可以避免这部分财产被分割。例如,你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有相关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能证明是婚前购买,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其次,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来约定财产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了哪些财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财产分割。比如,你们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婚后一方的工资收入归其个人所有,那么离婚时这部分工资就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需要强调的是,任何试图通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