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18岁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孩子今 年刚好18岁。我们不知道在法律上对于18岁孩子的抚养权是怎么判定的,孩子自己也有点迷茫。想了解一下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依据什么来判,孩子有没有自主选择跟谁的权利,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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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时18岁孩子抚养权怎么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18岁的孩子已经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再涉及抚养权的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18岁以上的子女,父母不需要再争取其抚养权。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和心智来为自己的生活做决定,他们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居住环境。法院也不会再像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那样,依据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来判决孩子跟哪一方生活。
不过,虽然法律上不存在抚养权的判定,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孩子还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要继续承担抚养义务,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等。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协商如何为孩子提供经济支持,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费用分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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