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误工费赔偿是否参照受诉法院的时间?

我遭遇了人身损害,涉及误工费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在确定误工费赔偿时,是不是要参照受诉法院的时间来计算。我想知道这个时间在赔偿里起到什么作用,会怎么影响我的赔偿金额,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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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关于人身损害误工费赔偿是否参照受诉法院的时间,这里所说的受诉法院的时间,一般主要是涉及到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相关统计数据以及受诉时的时间点来综合确定赔偿标准和误工时间等内容。 从赔偿标准来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受诉法院所在地”就是一个关键因素,“上一年度”指的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也就是说,赔偿标准中的行业平均工资等数据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统计情况,并且时间上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为准。 举例来说,如果在A市的法院起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那么在确定无固定收入受害人的误工费时,就会参照A市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这个“上一年度”的时间界定对于准确计算赔偿金额至关重要。 所以,人身损害误工费赔偿是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以及受诉时所涉及的相关时间节点来确定赔偿标准和误工时间等重要内容的,以此来保障受害人能够获得合理、公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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