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的债务如何承担?

我在一家分公司工作,最近分公司经营不善有了不少债务。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到底该怎么承担,是分公司自己承担,还是总公司来承担,还是两者都有责任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分公司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分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看,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分公司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有承担的义务。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它的运营资金实际上来源于总公司。所以在债务承担方面,总公司需要为分公司的债务兜底。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分公司也有一定的承担债务的能力。分公司可以先以自己管理的财产来承担债务。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有一定的收入和资产,这些财产可以用于偿还其自身所欠的债务。当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不足部分才由总公司来承担。这是因为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有相对独立的经营活动和财产管理。 举个例子,如果分公司对外签订了一份合同,由于违约产生了债务。分公司可以先用自己账户里的资金、设备等财产来偿还这笔债务。要是分公司的财产不够还,那么总公司就要拿出自己的财产来继续偿还。 总公司在承担分公司债务后,并不意味着分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就没有责任了。如果分公司的债务是由于其管理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总公司在承担债务后,可以依据内部规定向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 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是先由分公司以其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这既考虑了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实际情况,也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