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合同存在欺诈行为该如何承担责任?


当签订的合同存在欺诈行为时,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责任承担问题,下面将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几个维度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是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受欺诈的一方可以选择不继续履行这份被欺诈签订的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让合同归于无效。一旦合同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欺诈方需要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如果给受欺诈方造成了损失,还需要进行赔偿。 其次是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若欺诈行为属于消费领域,欺诈方可能面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欺诈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欺诈方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当遇到签订的合同存在欺诈行为时,受欺诈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欺诈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