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怎样买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伴侣现在处于婚姻关系中,我想用自己的钱买套房子,不想让这套房子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具体有哪些办法能让婚内买的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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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一些情形可以使房屋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可以通过使用个人财产购房并保留证据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用这些个人财产买房,并且能够清晰地证明购房资金的来源是个人财产,比如购房款直接从婚前开设且无婚后资金混同的银行账户支付,或者有明确的赠与合同表明购房资金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就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其次,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夫妻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婚内购买的某套房屋归一方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签订财产协议时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避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协议可能会被撤销。 最后,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与自己的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父母出资时最好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表示该房屋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这样房屋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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