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期限6个月是怎么算的?

我被执行监视居住了,听说期限是6个月,但是不太清楚这个6个月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从收到通知那天,还是从实际被限制在指定居住场所那天算呢?结束时间又是怎么确定的?想了解下具体的计算方法。
展开 view-more
  • #监视居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关于监视居住期限6个月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从执行机关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监视居住决定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居所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从其被实际限制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这里的起始日期,是明确开始执行监视居住措施的那一天。比如,公安机关在2025年1月1日向犯罪嫌疑人宣布监视居住决定,并让其当天就开始在指定居所居住,那么这一天就是监视居住期限的起始日。 而结束日期就是从起始日开始往后推6个月。例如起始日是2025年1月1日,那么正常情况下结束日期就是2025年7月1日。不过,如果在这6个月期间出现了一些法定情形,比如案件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被解除强制措施等,监视居住也会提前结束。另外,若期间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