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累计折旧额指的是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累计折旧额计算方法。 平均年限法,也叫直线法,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计算方法。它假设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内,每年的损耗是均匀的。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 ÷ 12。这里的固定资产原值就是购买固定资产所花费的全部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在报废时预计能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使用年限则是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预估的可使用时间。比如,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 10 万元的设备,预计净残值为 1 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9 年。那么年折旧额 =(10 - 1)÷ 9 = 1 万元,月折旧额 = 1 ÷ 12 ≈ 0.083 万元。这种方法适用于各个时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 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来计算折旧额。其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比如,一辆运输卡车,原值 30 万元,预计净残值 3 万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 90 万公里。本月行驶了 5000 公里,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0 - 3)÷ 90 = 0.3 元/公里,本月折旧额 = 5000 × 0.3 = 1500 元。它适用于那些使用程度与工作量密切相关的固定资产。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前期计提的折旧额较多,后期逐渐减少。年折旧率 = 2 ÷ 预计使用年限 × 100%;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 年折旧率。需要注意的是,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例如,一台设备原值 50 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2 万元。第一年折旧率 = 2 ÷ 5 × 100% = 40%,年折旧额 = 50 × 40% = 20 万元;第二年账面净值 = 50 - 20 = 30 万元,年折旧额 = 30 × 40% = 12 万元;到了第四年和第五年,就要将剩余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平均计算折旧额。这种方法适用于技术进步较快的固定资产。 年数总和法也是一种加速折旧法。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比如,还是上述那台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2 万元。第一年,尚可使用年限为 5 年,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 1 + 2 + 3 + 4 + 5 = 15,年折旧率 = 5 ÷ 15 × 100% ≈ 33.33%,年折旧额 =(50 - 2)× 33.33% ≈ 16 万元。它同样适用于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