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怎样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指的是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这就好比我们购买的一件工具,随着使用时间增加,它会逐渐磨损、价值降低,折旧就是把这个价值降低的过程按照一定规则计算出来。 在我国,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不同方法依据的法律原理相同,但计算方式有别。《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常见的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年限平均法,也叫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比如,一台设备原值10万元,预计净残值1万元,预计使用10年,那么每年的折旧额就是(10 - 1)÷ 10 = 0.9万元。这种方法简单易懂,适用于各个时期使用程度和使用效率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例如,一辆运输卡车原值2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5%,预计总行驶里程为100万公里,本月行驶了5000公里,那么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20×(1 - 5%)÷ 100 = 0.19元/公里,本月折旧额 = 5000×0.19 = 950元。它适用于那些使用程度和工作量密切相关的固定资产。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 = 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不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的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这种方法前期折旧额大,后期折旧额小,适用于技术进步较快、更新换代迅速的固定资产。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它也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前期折旧多,后期折旧少。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并且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