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加名字后离婚怎么算?
我和对象结婚前,他买了套房子,后来加上了我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这房子该怎么分呢?我不太清楚加上名字后,离婚时房产分配有啥说法,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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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原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以看作是房产所有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当涉及到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这套房产。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比如一方愿意放弃部分或全部份额,那么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情况,如果虽然房产证上加了名字,但另一方并没有实际出资,或者出资很少,那么法院可能会适当考虑这一因素;还有双方结婚的时间长短,如果结婚时间较短,可能在分割时也会有所体现;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方等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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