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加了名字后离婚怎么算?
我结婚前对象买了套房,后来加上了我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想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分配。是直接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想了解具体是按照什么规则来算房子的归属和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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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加了名字后离婚时房产的计算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这种行为通常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 -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份额进行分割。比如协商房子归一方,该方按房子价值一定比例补偿另一方 。 -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购房出资情况,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加名,可能会考虑婚前首付部分的出资方适当多分;若加名后双方共同对房产有后续投入,像装修等,分割时也会予以考虑。 要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加了另一方名字,若无明确约定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处理。不过如果有证据表明加名是基于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为了获取购房资格等有附加条件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房产分割结果。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加名并非真实赠与意思表示,例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房产的分割可能会有不同结果,但主张这种情况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有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婚前财产婚后的处理,若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相关概念: 赠与:就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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