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证加名字婚后离婚财产该如何分配?


婚前房产证加了名字,婚后离婚时财产分配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加名时夫妻双方明确约定了各自的房产份额,那么离婚时就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分配。因为这种约定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会尊重双方的约定来分割房产。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好了一件事,并且形成了书面或者口头(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的约定,那么就按这个约定来办。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如果加名时没有特别约定份额,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将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一方面是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比如购房款是谁支付的,婚后房贷又是谁在偿还等情况。要是一方婚前支付了大部分房款,而且婚后房贷也是其主要偿还的,那这一方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另一方面,婚姻持续时间长短也会作为参考因素,如果婚姻存续的时间比较短,在分配房产时可能会倾向于婚前出资多的一方。还有双方的经济状况,要是一方经济困难并且没有其他房子居住,在分配房产时也会考虑照顾这一方。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多种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及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婚前房产证加名后离婚财产分配,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则综合多方面因素由法院判决,目的是尽可能做到公平合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一些财产,像工资、经营赚的钱、继承或者别人送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这些财产是夫妻一起共有的,夫妻都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之间可以商量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怎么归属,是各自归各自,还是一起共有,或者一部分各自所有一部分共同所有,这种商量好的内容写下来或者有证据证明,就对夫妻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