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房产证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我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现在考虑离婚,想知道这个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处理。是直接一人一半,还是会有其他的分配方式?想了解一下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在分割时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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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通常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加名后该房产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对于该房产的分割,有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是协议分割,就是夫妻双方自己商量好怎么分这个房子,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按照商量好的来。比如一方想要房子,另一方想要一定数额的补偿款等。 要是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可以选择诉讼分割,也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例如,如果有子女且子女跟随女方生活,为了保障子女的稳定居住环境,女方可能会在房产分配上获得一定倾斜;要是男方在婚姻期间存在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女方也可以要求获得更多的房产分割比例;或者女方在婚姻期间对房产有较大贡献,比如偿还房贷等方面出力较多,也可能会得到更多份额。 总之,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具体的分割方式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协议分割: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诉讼分割:夫妻无法协商一致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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