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算?


首先,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在法律上视为一方自愿对另一方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这套房变成双方共同拥有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分割达成了协议,那就按照协议来处理。比如你们商量好房子归一方,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这都是可以的。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一般会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是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二是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是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不过在具体分割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房屋的来源、双方对房屋的出资情况、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例如,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方面承担了更多责任,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所以,不是说婚后加名了就一定是一人一半平均分割。 相关概念: 不动产登记制度:简单说就是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通过登记来确定不动产的归属等情况,房产证就是不动产登记的一种体现形式。 意思自治:就是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自己的事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决定自己的行为,比如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就体现了意思自治。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就是社会所普遍认可的正常秩序和道德准则,法律在判决时也会考虑是否符合公序良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