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该如何计算?


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下面来详细说说它的计算方式。 首先,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诉讼请求的金额是30万元,那么受理费就是1万元以内的50元加上1万到10万部分的(10万 - 1万)×2.5%,再加上10万到20万部分的(20万 - 10万)×2%,最后加上20万到30万部分的(30万 - 20万)×1.5%,即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其次,非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相对固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此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这些计算标准依据的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该办法对案件受理费的计算做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平和规范。不同类型的案件受理费计算方式不同,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