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经营性补偿怎么计算?


拆迁经营性补偿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人合法经营活动因拆迁而受到的损失给予的经济补偿。这一补偿旨在弥补被拆迁人因拆迁导致的经营中断、设备搬迁等经济损失。 计算拆迁经营性补偿时,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这些因素是确定补偿基础的重要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各地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常见的计算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按照被拆迁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有些地方规定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值的5%-10%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种方式计算相对简单,但可能无法精准反映不同经营主体的实际损失。 二是按照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计算。以被拆迁人在拆迁前一定期限内的平均经营利润为基础,乘以停产停业的期限来确定补偿金额。这种方式更能体现经营主体的实际损失,但需要被拆迁人提供详细的经营财务资料,且利润的核算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复杂性。 三是按照房屋面积计算。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结合当地规定的每平方米补偿标准来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这种方式适用于经营规模与房屋面积关联性较强的情况,但可能忽略了不同经营行业的差异。 除了停产停业损失,拆迁经营性补偿还可能包括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等。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通常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补偿,需要被拆迁人提供相关的费用凭证。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则需要进行评估,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的原则确定补偿金额。 如果被拆迁人与拆迁方就经营性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在协商过程中,被拆迁人应充分提供经营相关的资料,如营业执照、纳税记录、财务报表等,以证明自己的经营状况和损失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要注意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