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赔偿如何计算?


双倍工资赔偿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的一种赔偿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本来该给一份工资,现在要给两份。 在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有着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方式,首先要确定计算的基数。一般情况下,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需要注意的是,月工资是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然后是计算的时间范围。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要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都要支付双倍工资,并且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举个例子,小李在2024年3月1日入职一家公司,公司一直没和他签劳动合同。那么从2024年4月1日开始,到公司和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小李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假设小李每月工资是5000元,在2024年10月1日公司才和他签合同,那么小李可以获得的双倍工资赔偿就是5000元乘以6个月(4月到9月),一共30000元。 总之,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需要准确把握计算基数和时间范围,劳动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