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假冒ZIPPO注册商标案来看,非法经营额该如何计算?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非法经营额的计算是一个重要问题,它对于判断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具有关键作用。下面我们结合假冒ZIPPO注册商标案来详细探讨非法经营额的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非法经营额。简单来说,非法经营额就是行为人在实施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过程中,所涉及的侵权商品的价值总和。这其中涵盖了已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以及尚未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以假冒ZIPPO注册商标案为例,如果侵权者已经将假冒的ZIPPO打火机销售出去了,那么已销售部分的非法经营额就按照实际销售价格乘以销售数量来计算。例如,侵权者以每个50元的价格卖出了100个假冒ZIPPO打火机,那么这部分的非法经营额就是50×100 = 5000元。
对于尚未销售的假冒ZIPPO打火机,如果有标价,就按照标价来计算;如果 没有标价,但是之前有实际销售记录,就按照已经查清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来计算。假如之前实际销售的平均价格是每个45元,仓库里还有200个未销售的假冒打火机,那么这部分的非法经营额就是45×200 = 9000元。
要是既没有标价,也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那就按照正品ZIPPO打火机的市场中间价格来计算。比如正品ZIPPO打火机的市场中间价格是每个200元,未销售的侵权产品有150个,那么这部分的非法经营额就是200×150 = 30000元。
非法经营额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的,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准确地衡量侵权行为的危害程度,从而给予恰当的法律制裁。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相关部门会依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按照上述规定来计算非法经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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