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该如何计算?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它的计算方式在不同情况下有所不同,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 首先,当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时,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来计算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如果合同里写了违约要付多少钱,或者写明了计算方式,那就按这个来。例如,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需按照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那么一旦甲方违约,就应按照这个约定来计算违约金。 不过,约定的违约金并非绝对不能调整。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根据上述法律条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里所说的“过分高于”,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当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 30%时,就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比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是 10 万元,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 20 万元,违约方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 其次,当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时,可以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未按时交货,买方为了及时获得货物,不得不以更高的价格从其他渠道购买,那么高出原合同价格的部分以及因延误交货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都可以要求卖方赔偿。 在计算违约金时,还需要注意举证问题。无论是主张按照约定计算违约金,还是按照实际损失计算,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证明合同约定的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等。如果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可能会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总之,违约金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实际损失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