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时误工费怎么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车祸,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因为这场车祸受伤没办法工作,收入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的误工费该怎么计算,是按照我平时的工资来算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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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中,如果对方被认定为全责,那么受害人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受伤无法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也就是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来确定。 首先是误工时间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就是说,如果医疗机构给出了明确的休息时间建议,那么这段时间就是误工时间;要是因为伤势严重导致残疾,误工时间就从受伤开始算到定残的前一天。 然后是收入状况的确定。这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说,你每月工资是5000元,因为车祸休息了2个月,期间单位停发了工资,那么你的误工费就是5000×2 = 10000元。这里要注意,你需要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据来证明你的收入减少情况。 第二种,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你是自由职业者,没办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明,而你从事的是餐饮行业,那么就可以参考当地餐饮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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