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


九级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不是固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计算公式为:九级工伤应该赔偿的金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治疗所需费用等。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湖南为例,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分情况,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一般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此外,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也按规定支付。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治疗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用人单位支付给五、六级伤残职工及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费用。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