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返岗工资如何计算?


产假返岗工资的计算方式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在我国,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有两种主要情况,一种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另一种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当女职工产假结束返岗后,工资的计算通常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工资计算方式。如果女职工所在单位实行的是计时工资制,那么返岗后的工资就是按照正常出勤的工作时间乘以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例如,小王每小时工资是50元,正常工作一天8小时,那么她一天的工资就是400元。 如果是实行计件工资制,返岗后的工资就是根据女职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乘以每件产品的工资单价来计算。比如小李做一件产品的工资单价是10元,她一天完成了20件产品,那么她当天的工资就是200元。 此外,有些用人单位还会有绩效工资等其他工资组成部分。绩效工资通常与女职工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相关。只要女职工返岗后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既定的绩效工资考核制度来计算并支付绩效工资。 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要补足差额部分。这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产假前后的工资待遇不会因为生育而受到不合理的降低。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女职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