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怎么计算?
我家之前遇到了医疗事故,现在准备做医疗事故鉴定,但不知道这个鉴定费用、鉴定等级等是怎么算的。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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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的计算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鉴定费用的计算,二是医疗事故等级判定后赔偿数额的计算。 首先是鉴定费用的计算。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鉴定费用也有所差异,一般来说,通常在几千元左右。 其次是赔偿数额的计算。当医疗事故经过鉴定确定了等级后,赔偿金额的计算要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到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来进行。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算方式因项目而异,比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方面,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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