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对于医疗费的计算,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例如,患者因医疗事故后续需要进行康复治疗,这部分康复治疗费用就属于赔偿范围内的医疗费。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一位有固定收入的患者,因医疗事故耽误工作一个月,单位扣发了这一个月的工资,那么这部分扣发的工资就是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则根据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可以使用轮椅等辅助器具。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在计算医疗事故赔偿数额时,需要先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然后根据上述各项赔偿项目和标准进行具体计算。同时,还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费用凭证等证据,以便在索赔时能够准确计算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