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补偿的N+1是怎么算的?


辞退员工补偿中“N + 1”的计算方式是许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关注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N”指的是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的法律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该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1”指的是代通知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说,当出现以上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就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举例来说,如果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5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现在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要辞退他,且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那么,“N”为3.5(工作年限)乘以5000元(月平均工资),即17500元;“1”为一个月工资5000元。小李最终能获得的辞退补偿“N + 1”就是22500元。在实际计算“N + 1”时,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自己的工资发放记录、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据,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