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撤销邮寄时间如何计算?
我在和别人谈生意的时候发出了一个要约,现在想撤销这个要约,打算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告知对方。但我不知道这个撤销要约的邮寄时间该怎么算,是从寄出去那天开始算,还是对方收到那天算,我很担心时间算错影响撤销的效力,所以想了解一下。
展开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 对于要约撤销的邮寄时间计算问题,虽然《民法典》并没有对要约撤销的邮寄时间计算方式作出专门的、明确的条文规定,但我们可以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意思表示生效时间的相关规定来理解。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在要约撤销通过邮寄信件这种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情况下,一般来说,信件到达受要约人时视为撤销意思表示生效。这里的“到达”,并不要求受要约人实际阅读信件内容,只要信件处于受要约人能够控制的范围,比如送达受要约人的住所、公司地址等通常接收信件的地点,就可认为到达。 从时间节点上看,寄出时间并不是关键的时间判断点。因为在信件寄出后到到达受要约人手中这段时间内,信件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延迟、丢失等情况。而以到达时间作为生效时间,更能合理平衡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的利益。 例如,甲向乙发出一份要约,之后甲想撤销该要约并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告知乙。信件于5月1日从甲处寄出,5月5日到达乙的公司前台。那么在法律意义上,这份要约撤销的意思表示于5月5日生效。 所以,要约撤销的邮寄时间计算关键在于判断信件何时到达受要约人,到达时间决定了要约撤销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