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计算加班费,加班费能否代替劳动者的休息权?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被要求加班。我想知道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而且公司说给了加班费就不给调休了,这合理吗?我就想搞清楚加班费的计算方法,还有加班费到底能不能就这么把我的休息权给替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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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费计算
  • #休息权保障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谈谈加班费的计算问题。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简单来说,就是你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额外工作,单位应该给你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里的工资计算基数,一般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接下来探讨加班费能否代替劳动者的休息权。休息权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这意味着休息权是受宪法保护的。 虽然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是对劳动者额外劳动的一种补偿,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加班费完全替代劳动者的休息权。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首先应该考虑安排补休,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而对于法定休假日,即使支付了加班费,也不能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因为法定休假日具有特殊的意义,是国家规定的全体公民或部分公民的休息时间。 综上所述,加班费有明确的计算标准,并且不能随意用加班费来替代劳动者的休息权。劳动者在面对加班和休息问题时,要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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