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该如何计算?


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所应获得的额外报酬。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法律对加班费的计算作出了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加班费如何计算。 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同加班情形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加班主要分为三种情形: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每种情形下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不一样的。 对于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也就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举个例子,假如你的日工资是200元,正常工作时间是8小时,每小时工资就是25元。如果某天你加班2小时,那么这2小时的加班费就是25×150%×2 = 75元,当天你应得的总工资就是200 + 75 = 275元。 休息日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周六、周日等休息日进行工作。按照法律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还是以日工资200元为例,如果你在休息日加班一天且没有补休,那么这一天的加班费就是200×200% = 400元。 法定休假日加班是最为特殊的一种情况,像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劳动法》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同样以日工资200元计算,如果你在法定休假日加班一天,那么这一天的加班费就是200×300% = 600元。 在计算加班费时,工资基数的确定也很关键。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总之,劳动者要清楚自己在不同加班情形下应得的加班费,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