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低保在哪个部门办理?

我家庭经济困难,想申请低保,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我不清楚申请低保的具体流程和负责部门,担心跑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希望了解一下到底该去哪个部门办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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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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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全称为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办理低保主要涉及到多个部门,不同阶段由不同部门负责。首先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这是受理低保申请的第一站。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接着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该部门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会全面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简单来说,如果你要申请低保,先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接受调查,之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整个过程中,两个部门相互配合,确保低保申请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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