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父母出资的钱离婚时怎么算?
我和爱人买房时,双方父母都出了钱。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对于房子分割没意见,但不知道当时双方父母出的钱该怎么算,是算赠与还是借款呢?应该如何处理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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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对于买房时父母出资的钱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区分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买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一般算作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为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上述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子女所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可以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就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更明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出资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此外,如果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借款,那么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这笔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一方个人债务(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需要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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