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伤停职留薪期如何计算?
我是做计件工作的,前段时间受了工伤需要停工治疗。现在不知道我的停职留薪期该怎么算,毕竟我不像拿固定工资的人,收入不固定。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计件工伤的停职留薪期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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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停职留薪期的概念。工伤停职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对于计件工伤停职留薪期的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而对于计件工资的职工来说,“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这里的平均工资计算方式是将这十二个月的计件工资总收入除以十二。如果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来计算平均工资。 例如,小李是计件工人,在受工伤前工作了八个月,这八个月的计件工资总收入是40000元,那么他的月平均工资就是40000÷8 = 5000元。在他的工伤停职留薪期内,单位就应该每月按照5000元的标准向他支付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就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和工资待遇等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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