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安置费如何计算?
我家房子要被拆迁了,现在很关心拆迁房屋安置费的计算方式。不知道这安置费都和哪些因素有关,是怎么算出来的。我担心自己不了解计算方法,在拆迁过程中权益受损,想弄清楚到底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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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安置费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拆迁而产生的安置事宜所给予的费用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计算方式: 首先,要明确拆迁房屋安置费包含多种类型。其中,对于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会有临时安置补助费;若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在规定过渡期限内可能就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从计算依据来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一般来说,临时安置补助费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公式为:临时安置补助费 =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 临时安置补助标准 × 过渡期限。这里的临时安置补助标准,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等因素来制定。例如,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补助标准可能相对较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补助标准则会低一些。 过渡期限也是影响安置费的重要因素。过渡期限是指从拆迁开始到被拆迁人实际入住安置房或者获得货币补偿后能够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这段时间。如果超过了规定的过渡期限,拆迁人可能需要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弥补被拆迁人额外的居住成本。 此外,如果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若拆迁人提供了周转用房且被拆迁人使用了周转用房,在规定过渡期限内就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但如果超过过渡期限,拆迁人仍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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