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
我最近打算辞职,但听说如果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要赔偿。我不太清楚这损失赔偿是怎么算的,比如哪些算公司的损失,是按什么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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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赔偿的计算是有相应法律规定和原则的。 首先,需要明确损失赔偿的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辞职情况都需要赔偿损失,只有在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或者违反保密、竞业限制约定时,才会涉及赔偿问题。 对于损失的范围,一般来说可能包括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招录该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因该劳动者辞职而导致的生产经营损失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了服务期,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关于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通常要遵循合理、必要的原则。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遭受的损失金额。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可能会根据行业惯例、类似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同时,赔偿金额也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要体现公平原则。总之,在计算辞职造成的损失赔偿时,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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