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的工作年限该如何计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临时工工作年限的计算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劳动者的诸多权益。以下我们将详细介绍临时工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要理解“临时工”这个概念。在过去,临时工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不具有正式编制的人员。不过,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上已经没有“临时工”这一明确称谓,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受到该法的平等保护。 关于临时工工作年限的计算,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年限通常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日期开始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从临时工实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那一天起,工作年限就开始起算。 例如,小张在2018年3月1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劳动合同,并于当天开始在该公司工作,那么他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就从2018年3月1日开始计算。 如果临时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同样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算。判断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可以参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比如,小李从2019年5月开始在一家工厂做临时工,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他接受工厂的管理,按照工厂的安排进行工作,并领取相应报酬,那么他的工作年限就从2019年5月开始计算。 另外,在一些情况下,临时工的工作可能会出现中断。如果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临时工工作中断,且中断时间不长,一般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例如,某单位因业务调整,让临时工小王暂停工作一个月,之后又让他回来继续工作,这种情况下小王的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不会因为这一个月的中断而重新起算。 如果临时工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且这些工作是连续不间断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前提是这些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比如存在合并、分立等情况。例如,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临时工小赵在A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随着公司分立到B公司继续工作,那么他在A公司和B公司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总之,临时工工作年限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原则,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