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如何计算?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你在采购等活动中,对方给你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税额。 要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得先知道它的计算公式。其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增值税税率。这里的不含税销售额,就是不包含增值税的商品或服务的金额;增值税税率则根据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种类有所不同,常见的税率有13%、9%、6%等。 举个例子,你从供应商那里购进一批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是1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3%,那么这笔业务的进项税额就是10000 × 13% = 13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 = 买价 × 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在实际计算时,要确保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同时,还要注意一些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