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怎么计算?


企业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应该缴纳给国家但还没缴纳的那部分增值税金额。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计算方法和相关概念。 首先,要明白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公式为: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这里的销项税额,是指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而进项税额,则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当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时,其差额就是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如果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这部分税额,就形成了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例如,某企业当期的销售额为 100 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那么销项税额 = 100×13% = 13 万元。当期购进货物支付的进项税额为 8 万元,那么当期应纳税额 = 13 - 8 = 5 万元。如果该企业没有按时缴纳这 5 万元,这 5 万元就是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征收率一般为 3% (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这里的销售额是不含税销售额,如果取得的是含税销售额,需要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 + 征收率)。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含税销售额 51.5 万元,征收率为 3%,不含税销售额 = 51.5÷(1 + 3%) = 50 万元,应纳税额 = 50×3% = 1.5 万元。如果未按时缴纳,这 1.5 万元就是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对增值税的计算、缴纳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该条例明确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以及各自适用的计税方法和税率、征收率等内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和及时缴纳增值税,否则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